繳交簽證申請費 (NT$4100)
與資料處理服務費 (NT$320)
請先至郵局繳納申請費用,美國簽證申請費新台幣 4100 元,劃撥帳號
19189005
,戶名: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這個費用是不退還的。資料處理服務費新台幣 320
元,劃撥帳號 19832104
,戶名:臺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請務必於申請前繳納上述費用並於面談時攜帶正本收據,此兩項費用的收據自繳納日起一年內有效。 |
1.
準備所有必備文件及注意事項
觀光 / 商務 (B1/B2) 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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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護照 ( 持照人需在護照上親自簽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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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用英文填妥的申請表格 DS-156
,並貼上一張照片。表格上需註明台灣聯絡電話。本地地址可同時用英文及中文填寫以利確認,但中文地址可選擇不寫。照片必需是
5 公分 見方,全臉正面面對鏡頭並於六個月內拍攝,頭頂至下巴需足 2.5 至 3.5 公分
之間,白色或灰白色背景,黑白或彩色照皆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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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十六到未滿四十六歲之間的男性申請人必需另外繳交一份用英文填妥的非移民簽證申請表補充說明
DS-1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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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之前的護照,請一併提出。如因遺失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提出過去的護照,可提出一份歷年入出境記錄,請向本地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地址是:台北巿廣州街十五號,電話
02-238893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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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您更改了姓名,請附戶籍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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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線上填寫申請表格
請依照線上申請系統說明填寫您的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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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格需以英文確實填寫列印已完成的表格 ( 共有三頁 : DS-156 正面,
DS-156 反面及注意事項 ) ,貼上您的照片。 ( 照片必需是 5 公分
見方,全臉正面面對鏡頭並於六個月內拍攝,頭頂至下巴需足 2.5 至 3.5 公分
之間,白色或灰白色背景,黑白或彩色照片皆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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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必備申請表格 ( DS-157,
DS-158, DS-156E ) ,下載 PDF
格式申請表填寫。或利用傳真機撥打 24 小時語音服務專線 (02)2547-4898
,傳真回傳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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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格如需修改,請重新進入線上申請系統,輸入護照號碼及簽證類別,利用第三頁 ( 注意事項
) 所提供之條碼編號 ( 查詢編號 )
修改申請表,並列印最新版之申請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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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預約面談
線上表格填寫完後,列印出的第三頁 ( 注意事項 )
列有您預約面談所需的密碼,請立即到預約系統安排前往美國在台協會面談的日期,並列印出您的面談預約單或可透過電話
(02)2547-4898 進行預約。
您可預約的最早時段為得到密碼當日起算次一個工作天至
60 天內的範圍,如果您欲預約下一工作天面談,請於當天 5 點前完成預約。 |
4. 前往美國在台協會面談
所有年滿十四歲到七十九歲的申請人都必需預約並親自前往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面談。請參考以下說明查詢如何將您的申請案件送到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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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十四歲到七十九歲的申請人
年滿十四歲到七十九歲(未滿八十歲)的申請人必需預約並親自前來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面談。請在預定的日期及時間,將您的申請資料、面談預約單、兩張收據、新舊護照,及 其他輔助文件 攜帶至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面談 ( 請先至美國在台協會內的台灣源訊櫃檯,貼完條碼後再進行面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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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十四歲的申請人
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必需代替未滿十四歲(不到十四歲生日)的小孩申請。若是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無法親自遞交申請案件則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應該寫信授權一位代表遞送小孩的申請案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或代表應在任何一個工作日上午
8:00 至下午 2:30 將小孩的申請資料、收據、護照 (包括舊護照),戶籍謄本、其他輔助文件,及授權信(如適用)先至美國在台協會內的台灣源訊櫃檯,貼完條碼後,再送到非移民簽證科詢問窗口,不用預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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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八十歲的申請人
年滿八十歲(八十歲生日已過)的申請人則可以委請代理人遞交申請案件到美國在台協會,不用預約。請在任何一個工作日上午
8:00 至下午 2:30
將申請人的申請資料、收據與護照(包括舊護照)先至美國在台協會內的台灣源訊櫃檯,貼完條碼後,再送到非移民簽證科的詢問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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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可利用『台灣源訊資料處理中心』之線上申請系統辦理 |